河南药厂排污致孕妇离村待产 环保局长等人被问责

2015-01-18 17:23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吴跃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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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15时许,河南省南阳市环保局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南阳普康药业有限公司镇平分公司违法排污问题查处进展情况通报》。《通报》称,已初步锁定污染源,待监测化验报告出来后,再采取相应措施,追究相关企业责任。

18日上午,南阳市镇平县县委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通报称,根据检测结果,普康药业废水色度超标,南阳天冠生物发酵有限公司废水化学需氧量、色度超标。气味污染为南阳普康药业有限公司镇平分公司工艺废气排放所致。村民所反映的污染水井井深4.6米,水质中高锰酸盐超标,其余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Ⅲ类标准。

对此,南阳市镇平县责令南阳普康药业有限公司镇平分公司停产整治,对监管不力的县环保局6名责任人员进行相应处理,其中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县环保局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而镇平县环保局一李姓局长18日上午告诉澎湃新闻,普康药业有限公司镇平分公司(简称“普康药业镇平公司”)将被按日计罚,目前,告知书已下发到企业。

据央视《经济半小时》16日21时报道,镇平县城郊乡多个村庄的村民深受普康药业镇平公司排放的废水、废气的影响,白天黑夜都不敢开大门,不敢开窗户,因为空气“呛人”,怕被熏到。

村民反映,该药企通过隐蔽的暗管偷排污水,导致地下水污染,村民不再敢吃井水,而只用井水洗衣服、洗菜。村民李明章取井水烧开,结果发现开水中遍布水垢,而且水的味道是咸的。此外,村子附近有一条流淌了几百年的小河,但现在已经没人再敢碰这河水,因为一接触这些河水,人们身上就会起红疹。当地一些待产的孕妇避居到外地,她们选择生完孩子后再回来,“怕污染影响孩子”。

据通报,报道播发后,南阳市、县环保局立即成立调查组,进驻报道播出现场展开实地调查。同时,市、县纪检部门启动了效能问责机制。

1月17日晚,镇平县委决定,责令南阳普康药业有限公司镇平分公司立即停产整治,直至确保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并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对南阳天冠生物发酵有限公司超标排污问题依法进行处罚,实施停产整治,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此外,对监管不力的县环保局6名责任人员进行相应处理,其中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县环保局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县环保局党总支委员、分管领导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县环保局监察大队队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县环保局监察大队3名队员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成县环保局对其调离工作岗位。

事实上,这已不是媒体第一次曝光南阳普康药业有限公司的污染问题。

2013年4月1日上午11点20分,央视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报道称,南阳普康药业有限公司排放严重超标的有毒有害污水,经检测,南阳普康药业公司所排放的污水中各项有毒有害污染物超标国家标准3倍以上,药厂周边居民苦不堪言,这些超标排放的污水污染了穿过南阳市区的梅溪河。

此前,2012年9月,中共中央机关刊物《求是》杂志社主办的《小康》也曾报道该事件。

此次曝光的普康药业镇平公司是南阳普康药业有限公司位于镇平县的分厂。

公开资料显示,南阳普康药业有限公司前身为南阳普康集团化学制药厂,始建于1958年。2008 年 3月 14 日,南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将公司 100%股权出让给新康(中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5亿元,公司变更为台港澳法人独资企业。普康药业镇平公司2004年和2007年经河南省环保局批准建立。

但镇平分厂建成后屡遭当地居民投诉。

从2009年8月开始,不断有网友发表文章称,南阳普康药业公司镇平分公司自建厂以来,经常排放难闻的气体,“浓烟遮盖了蓝天,五颜六色的工业污水让赵河成了一条死河,空气中到处弥漫的刺鼻的怪味”。

南阳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2009年10月16日公开的《南阳市环境保护局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情况的报告》(简称“《报告》”)称,(普康药业镇平公司药厂)污染迟迟没有解决,群众意见大。

因超标排污,南阳普康药业有限公司镇平药厂还曾被诉上法庭。

据最高人民法院主管的“中国法院网”报道,2004年4月份,南阳普康药业有限公司镇平分公司投产。2004年7月7日,李相文、李德朝发现他们承包的元庄油李水库中大量鱼类死亡,邓州市鱼政管理站接报后,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拍照、清点,并对鱼死亡的原因进行排查,后出具了情况说明。

2007年1月,河南邓州市人民法院审结这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判决被告南阳普康药业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李相文、李德朝经济损失152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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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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