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世8天还有医嘱? 医院:这是笔误

2015-01-14 19:15 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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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不久,女儿去医院取病例报告,发现上面的检查项目竟是“阴道囊肿”。去年12月19日,现代快报报道了徐州睢宁的吕女士遭遇的奇葩事。为了弄清父亲的死亡真相,吕女士兄妹几个将睢宁县人民医院告上法庭。1月6日,睢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刘清香

原主审法官申请回避

据吕女士介绍,开庭前在一位梁姓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曾有过三次质证。但1月6日上午的庭审中,由法官李海主审,梁法官申请回避,具体原因未做说明。记者曾联系睢宁法院办公室,询问梁法官回避的原因,可截至发稿时未获回复。

在梁法官的主持下,之前曾对医院提供的病例进行笔迹鉴定,结果显示“非同一时间形成”,“这意味着病例有内容作假的嫌疑。”不过,这一结果尚未被法院采信。

此前在法院的协调下,双方同意将病例的有关没有争议的医疗单据,提供给徐州医学会鉴定,但原告竟发现这批材料中有十多页从未见过。原告没见过、也未质证的材料从何而来?“我们找到法院,要求法院调查,但一直没结果。”原告表示。

案中的几点争议

法庭上原告提出,医院极不认真负责,医务人员长时间脱岗。对此,被告方睢宁人民医院的代理律师认为,医院对患者的整个诊疗过程认真负责,而患者死亡是疾病发展的自然结果,和诊疗过程没有因果关系。

“此前医院给法院提供的视频缺失了一个小时。”吕女士告诉记者,通过视频可以发现,在患者死亡前约一个小时里,没有医务人员及医生照料。吕女士说,等家人发现老人不行了,提醒护士及医生时,他们才重视起来,“可那个时候已经晚了。”

对于原告的说法,被告方表示之前提供的视频监控是客观真实的,在当庭播放时,因优盘出现故障而未能成行,被告律师表示会在庭审后三日内重新提供视频。

原告认为,病例中有很多地方令人难以理解。2012年5月4日晚间,吕大爷病危,医院实施抢救,但临时医嘱上的书写时间是5月12日,书写医生孟超也并未参与抢救。

被告代理律师表示,抢救病例是医生事后补写的,补写时间是5月5日早上7点多钟,笔误写成了5月12日。虽然医生孟超没有参与抢救,但内容是根据实施医生刘启明的口述书写的,记录的诊疗行为是真实有效的。

对于临时医嘱与护理单不匹配的情况,被告代理人认为,临时医嘱在时间上和护理单上记录时间是有一段差距的,这样才符合逻辑。不过,原告代理人当场提出,有的医嘱上记录执行时间是18点10分,而相应的护理单上记录时间是18点20分,严重矛盾,而且这种情况非常普遍。被告代理人称,这些护理单回去还要找当事护士了解,当庭无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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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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