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疫情防控:埃博拉疫区入境人员须体温监测

2014-10-29 22:25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张林
字体大小
- | +

昨日,广州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埃博拉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即日起,来自埃博拉疫区和入境前21天曾到过疫区的人员,入境时应当主动配合检验检疫部门的体温监测。

今年3月以来,几内亚、利比里亚、塞拉利昂、尼日利亚、刚果民主共和国先后暴发埃博拉疫情,并波及美国、西班牙。目前,广州市尚未发现埃博拉病例。

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即日起,来自埃博拉疫区(几内亚、利比里亚、塞拉利昂、刚果民主共和国)和入境前21天曾到过上述疫区的人员(包括外国籍;中国籍,含港澳台地区),入境时应当主动配合检验检疫部门的体温监测,并按照要求登记个人详细信息(包括个人和亲友联系方式、居住地址等)。到广州后应当主动拨打健康服务热线12320或到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告知联系方式和住址,医护人员将上门提供体温监测、健康咨询等服务。到广州后21天内如出现发热症状应当立即到医院就诊。

同时,通告要求,在埃博拉疫区入境人员居住的社区,属地区(县级市)政府应当组织街道、社区对进出居住区的人员提供体温监测、健康咨询等服务。埃博拉疫区人员进出的旅业、酒店、小商品专业市场等场所,应当提供体温监测服务。涉外大型活动举办方也应当对参加活动人员提供体温监测服务。

一旦在体温监测过程中发现发热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立即拨打健康服务热线12320并安排发热人员到医院就诊。

此外,通告明确,违反通告规定而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查看信源地址

编辑: 王可可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丁香园”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丁香园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丁香园”。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同时转载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