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印发埃博拉疑似病例转运方案

2014-08-21 19:27 来源:新华网 作者: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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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范埃博拉出血热疫情输入和扩散,国家卫生计生委19日印发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卫生计生和质检部门密切配合,做到无缝衔接。

方案明确,卫生计生部门应负责指定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与疑似病例转运工作的负责人、联系人和定点收治医院,同时负责及时组织接收检验检疫部门移交的留观病例、疑似病例,做好医学隔离、诊治及后续追踪监测等工作,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检验检疫部门。

检验检疫部门负责严格口岸查验,对重点交通工具、重点人群实施重点查验,及时发现并初步判定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疑似病例,同时负责指定相关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系人,将留观病例、疑似病例信息及时通报卫生计生部门,并协助做好转送工作。

方案提出,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在实施登交通工具检疫、主动申报、医学巡查、体温监测、医学排查等检疫查验过程中,做好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疑似病例的初步判定,通报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定留观病例、疑似病例后,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应当立即通过既定的双方转运工作负责人或联系人,通报口岸城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在留观病例、疑似病例转运的过程中,由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口岸埃博拉出血热留观病例、疑似病例转运工作负责人通知急救中心。急救中心接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令后2小时内,派遣负压救护车赴口岸现场将病人转运至定点医院。

口岸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协调口岸有关部门,确保转运工作顺利。转运过程中及完成后,口岸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对口岸现场包括飞机、车辆等可能污染区域进行消毒处理,地方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对转送救护车及其他可能污染区域进行消毒处理。相关参与处置人员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方案要求,口岸城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检验检疫部门要分别确定联系人、联系方式,保证联系方式24小时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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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赵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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