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9日上午9:00,杀害包钢医院女医生朱玉飞的凶手李兴龙经终审判决执行死刑。
朱玉飞(1978年——2013年1月19日),女,2002年参加工作,2007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内蒙古包钢医院神经内科主治医师。
2013年1月19日凌晨时分,凶手李兴龙因琐事殴打妻子并致其轻伤,后其妻被其子带往医院诊治。二人离家后,李兴龙拨打“120”急救电话,谎称家中有病人需医护人员抢救。
此时,内蒙古包钢医院急诊科接到包头市120指挥中心急救出诊电话。医院值班医生神经内科主治医师朱玉飞带领120急救队立即出诊到达现场。
当朱玉飞等人到达李兴龙家中后,李兴龙持事先准备的菜刀对朱玉飞等人进行追砍,残忍的将年仅35岁年轻女医生朱玉飞杀害。作案后,李兴龙将自家入户门反锁,并向室内释放煤气伺机引爆,后被接警赶至现场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朱玉飞的不幸遇害,给她的家人、亲友和同事带来巨大的悲痛,事发数十天中,前往吊唁的各行各业领导、职工、亲友及她诊治过的患者不计其数。
朱玉飞所在单位包钢医院领导积极处理其身后事宜,陆续为其争取追认内蒙古自治区十佳健康卫士、内蒙古自治区三八红旗手、包头市十佳医生、包头市三八红旗手和包钢集团公司先进生产者、包钢集团公司巾帼标兵等荣誉称号。
2013年4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朱玉飞被害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李兴龙因涉嫌故意伤害、故意杀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其当庭要求上诉。去年经二审维持原判,今天,最高法核准死刑并实行立即执行。
时隔1年零两个月,终于可以告慰受害者和家属深受重创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