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扩大到1000个县,覆盖农村5亿人口”,“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就下一步深化医改、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关问题,记者11日采访了国务院医改办有关负责人。
问:新一轮医改自2009年启动至今,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效?人民群众从中获得了哪些实惠?
答:深化医改5年来,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效。
一是全民基本医保制度框架基本建成,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到2011年底就覆盖了13亿多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织起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全民基本医疗保障网。
二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持续深化,建立公益性的管理体制、竞争性的用人机制、激励性的分配机制、规范性的药品采购机制和长效性的补偿机制。
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显着加强。2009到2012年,中央财政投入700多亿元,支持了2400多所县级医院和4万多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及设备配置,基本实现村村有卫生室、乡乡有卫生院、每个县有达标县医院的目标。
启动了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计划,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软硬件”都得到明显改善。
四是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度。财政补助标准从2009年的人均15元提高到2013年的人均30元。城乡居民免费获得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等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6.9%.
五是在17个国家试点城市和311个县开展了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创新体制机制和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改革,积累了有益经验。
总体来看,通过医改,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有所缓解,我国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由2008年的40.4%下降到2012年的34.4%。
反映国家整体健康水平的一些重要指标明显改善,如孕产妇死亡率从34.2/10万下降到24.5/10万,婴儿死亡率从14.9‰下降到10.3‰,人均期望寿命提高到74.83岁。
问: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环节。这项改革进展如何?
答:2013年,国务院医改办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情况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显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取消药品加成,完善补偿机制。311个试点县基本取消了15%的药品加成,一些省份已在全省县级公立医院推开。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加强成本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
二是改革人事分配制度。一些试点县重新核编定岗,推行聘任制,完善绩效考核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三是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一些试点县在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优化医院内部运行机制等方面做了积极探索。
四是人民群众得到了一定实惠。各试点县次均门诊费用和人均住院费用得到一定控制。
此外,各地积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
问:下一步将如何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答:我们已制定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近期将印发各地实施。2014年新增县级公立医院试点县700个,使试点县的数量达到1000个,覆盖农村5亿人口。同时,拓展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每个省份至少有1个改革试点城市。
下一步,要抓好规划布局调整。制定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进一步确立公立医院保基本的职能,合理规划医疗服务资源,严控公立医院规模和标准;要破除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
要同步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总体上不增加群众负担;要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提高公立医院管理运行效率和活力;
要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今年要研究制定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同时,还要统筹推进药品招标采购、健全分级诊疗体系、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加强行业监管等改革,最终目标是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财政保障可持续。
问:我们虽已建立基本医保制度,但仍有部分群众因大病陷入困境。下一步在全民医保体系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从保障功能来说,主要推动以下五项制度建设:
一是巩固全民基本医保制度。继续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完善政府、单位和个人合理分担的基本医保筹资机制,逐步提升保障水平。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320元。
二是积极推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目前,已有28个省份开展了试点工作,8个省市已全面推开。试点地区大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增加了10到15个百分点,超过了实际费用的70%.新农合保障20种大病成效明显,全国累计受益人次已达322万,补偿资金227亿元,实际报销比例最高已达78%,有效减轻了大病患者的看病负担。今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要在全国全面推行。
三是健全医疗救助制度。2013年,我国实施医疗救助1亿多人次,支出资金260亿元。今年2月,国务院颁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医疗救助制度是一项重要内容。今年要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切实发挥其助困兜底作用。
四是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去年,中央财政安排5亿元支持各地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并出台了管理办法和诊疗规范。今年要推动各地尽快制定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通过多方筹资,建立救助基金,有效解决救急问题。
五是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今年要研究制定鼓励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性文件,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疗保险经办,开发更多的健康保险产品。
此外,还要做好各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发挥好制度的整体合力,有效避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的发生,把中国特色的全民医保制度网织得更密实、更牢靠。
问:社会力量办医,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重要途径。下一步,将如何让鼓励社会力量办医的各项政策落地生根?
答:2013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在准入审批、税收价格、医保定点、土地政策等方面都作出了规定。可以说,促进社会办医发展的政策框架基本形成。
下一步改革关键要做到“四放宽一简化”:一是放宽举办主体,促进举办主体多元化,扩大境外资本在内地设立独资医院的范围;
二是放宽服务领域,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
三是放宽大型设备配置;
四是放宽人才有序流动条件,推进医师多点执业。“一简化”就是要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要清理各种阻碍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的不合理规定。
同时,要加强监管,对违法违规的医疗机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