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护士被打致瘫痪事件还未平息,3月5日,广东潮州,又发生一起针对医生的恶性事件:当地一患者酒后不治身亡,死者亲友纠集上百人到医院,押着值班医生在医院内游行,并高喊“就是这位医生害死了死者”,医生边走边哭,持续约半个小时。
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对此表态:这种行为非常恶劣,当地正在依法处置。
上百人围堵医院,押着医生游行,无视医院秩序,也罔顾医者尊严……这让人心酸。在这里,医务人员再度成暴戾受害者。尽管如今2名嫌疑人已自首,但其负面影响一时很难消除。
为什么患者不能有话好好说?为什么医生又成施暴对象?一连串问号背后,掩藏不了一个事实:在具体的医患纠纷处理上,现有的裁决机制很难基于责任划分,对过错方采取必要的制裁,而往往是遵循“息事宁人”的方法。
最为典型的情形就是,老老实实走鉴定的患者,很少能得到院方有过错结论;相反,那些吵闹不休者,却往往能获得补偿。
实质上,针对“医闹”现象,有关部门也制订了某些政策规定,如卫计委去年10月还发指导意见,规定二级以上医院要做到每20张病床配备一名保安,加强医院安保防范。
但这依旧未改变机制不彰的局面,比如医疗效果评价平台、病人完善投诉渠道与受理机制等。
在舆论解读中,医患闹矛盾,似乎总能归结为“以药养医”等病根。这种解读有道理,但却忽略了“医”并非一个抽象整体,而是一个个鲜活的人。
在分析具体问题时,不能说到“医疗红包”,就把每个医生都往医疗腐败上扯;
而且,对具体纠纷也该有调解机制介入,或纳入法律框架下,避免一团糊地渲染“医患矛盾死结”。
在当下,我国不少医院由于就医条件差,环境嘈杂,本身就蕴藏着不小的矛盾产生风险,在此情形下,有关部门就应防微杜渐,以规则而非“人情”作为判断是非、裁决矛盾的依据;
而公众,也该把医生视作个体,而非标签化医生中的一员。这样,也为解决医患矛盾提供一个理性对话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