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全国“两会”召开之际,由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等中国医药行业24家协(学)会共同举办的2014年第五届“声音·责任”医药行业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3月4日下午在北京举行,医药界再次发出取消政府统一招标的呼声。
我国于2000年开始借鉴国际经验,实行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但十多年来,由于政府部门过多干预市场,不当制定“入门价”、“指定配送”、“限时回款”等规定,甚至出台采购使用本地药品比例的强制措施,干预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结果反而造成药价虚高和廉价药供应断档两种极端现象。
以本轮新医改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为例,2009年的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基药招标采购在省级平台上进行。但名为“招标”或“采购”,实际上招标机构并不采购药品,也不付款,仅仅是通过行政权力审批确定进入医疗机构的药品品种、价格、配送和还款,违背了“医疗机构是招标采购的主体”的原则,把买卖双方正常市场行为变成了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
医药界代表委员建议,进一步简政放权,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政府仅负责建设高效率的交易平台,强化执法监督企业准入和产品准入,监督药品价格,监督执行各种保险目录,打击假冒伪劣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及时弥补市场脱销产品的生产供应,并保障公平交易。同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医疗机构自主采购、委托采购和自愿的联合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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