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医院:关于兰越峰相关报道致网友的一封信

2014-02-21 10:39 来源:丁香园 作者:绵阳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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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是走廊医生事件被南方周末等媒体广泛报道以后,绵阳市人民医院做出的官方回应。

广大网友:

你们好!

2013年5月以来,《南方周末》、法制周报、凤凰卫视等媒体,相继报道了我院职工兰越峰的情况,引起大家的极大关注。对媒体报道所涉及的内容,我院一直没有作详细回应,一方面原因是在认真自查核实和接受相关部门调查,另一方面原因是出于对兰越峰同志的尊重和包容。但是,上述媒体报道相继刊播后,已经对我院、对医疗卫生行业,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对此,我院特就相关情况做如下说明:

一、关于兰越峰其人其事

兰越峰,女,1963年生,大专学历,系我院职工,超声副主任医师,1993年12月调入我院,曾从事内科临床工作,后因工作需要从事超声诊断工作。2003年1月起,担任我院超声科主任。

兰越峰在担任科主任期间,多次向院领导提出超越单位规章制度的科室及个人诉求。这些诉求未得到满足后,兰越峰对单位领导、单位职工逐渐产生了怨恨情绪,出现了做B超检查中诋毁临床医疗技术、拒绝抽派B超医生参与重大项目等情况。

2010年6月,我院由于支持省级重点专科妇产科评审,成立妇产科中心实验室(含分设的B超室),于是研究决定将超声科分为门诊B超室和妇产科中心B超室,兰越峰任门诊B超室主任。6月12日,我院召开B超室分科工作安排协调会议,兰越峰拒绝参加会议。6月13日上午,兰越峰在接到院务会成立妇产科中心B超室的决定和人事调动通知后,擅离工作岗位,身着工作服,在门诊大厅,手举一张写有“绵阳市人民医院是全国最差医院”小字报,向围观患者及家属散布有损医院声誉及形象的言论。当日,多张由兰越峰开具的《绵阳市人民医院超声检查报告单》上“超声提示”一栏填写为“请呼吁绵阳市人民医院是全国最差医院,无法无天,妇产科中心名不符实”。

此后,兰越峰就不断地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医院各方面的问题。2010年9月,涪城区卫生局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深入我院,就兰越峰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回复。调查结论认为超声科分科条件还不成熟,责成我院将分开了的超声科合并,同时建议采纳兰越峰本人和部分员工提出的公推直选科主任的建议。2010年12月15日,在区卫生局的监督下,我院对超声科主任一职进行了公推直选。共62名职工代表参加投票,现场评选结果为兰越峰得4票,朱某某当选。落选后的兰越峰开始不断上访,要求医院恢复其超声科主任职务。我院考虑到兰越峰的专业技术和能力,于2011年4月,任命其为医技办主任。任医技办主任后,兰越峰仍继续要求恢复超声科主任一职,在兰越峰以此诉求多次缠访闹访的压力下,我院再次做出让步,经医院院务会研究决定,于2012年2月17日聘任其为超声科主任。但兰越峰却提出就任超声科主任的条件:取消现任主任朱某某的中层干部职务,不准她任其他中层干部职务,并要求其留任在超声科担任普通医生。在医院没有同意她的这一要求后,兰越峰没有就任履职。为了维持超声科工作正常运转,医院院务会再次研究,于2012年2月25日宣布取消兰越峰超声科主任的聘任决定。

2012年2月28日,因多名患者投诉兰越峰在超声科拒诊,我院经查证属实后,根据《医院员工手册》有关规定,对其作出停止超声科医生工作、待岗学习的决定,并为其在医务处提供了待岗学习场所和条件、安排了学习内容。但是,兰越峰不予配合。期间,医院多次与其交流,发出8次告知书,劝其服从安排,但兰越峰仍不参与待岗学习,经常性到各级上访,经常性在互联网上写微博攻击谩骂医院、院领导,并时常坐在门诊走廊座椅上,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在个人利益诉求一直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兰越峰开始改变策略,将自己在医院里听到的、见到的和经历的个别、片面或零碎的事情,收集、整理、加工成单位违规违法、单位领导贪污腐败等方面的材料,向各级媒体反映,并通过网络传播,把自己塑造成敢于揭露真相、同丑恶现象作斗争、不屈不挠的“斗士”。

二、媒体报道中所反映部分具体事情的说明

1、关于我院使用澳门援建资金购买设备和由兰越峰签写空白发票的情况

今年5月底,《南方周末》相关报道发出后,涪城区调查组当即进驻我院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在网上公布。调查认定“绵阳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是由绵阳市发改委批复立项,采购资金全额由澳门特区政府援助。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按程序比选确定为四川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经公开招标,昆明圣浩科技有限公司中标,Voluson730Expert彩超中标价为235.6万元。采购的设备配置符合招标要求,未发现采购程序有违规问题。该设备发票是机打增值税发票,票面金额与合同金额相同,未发现有财务人员拿空白发票签字后再入帐的问题。目前,该设备使用正常、运行状况良好。”

兰越峰在接受凤凰卫视访谈时说该设备“买回来安装以后,当时我就傻眼了,这个是2005年160万,我都没要的仓库老款,……这是2005年我们考察了,专门考察的,而且我写了考察报告,160万都没要”。经我院自查,实际情况为2005年8月,兰越峰随院领导到重庆等地考察的是其它类型的彩超,而并不是Voluson730Expert彩超。同时经查询,Voluson730Expert彩超是在2005年12月5日,才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医疗器械产品进口注册登记(注册号:SFDA(1)20053233370)进入中国市场准入销售。

2、关于“因‘推诿病人’而走廊待岗”的情况

经核实,病人陈某某,女,左乳癌保乳术后2年,术后多次在我院定期随访复查。2012年2月24日上午9时左右再次到我院做彩超复查。到兰越峰所在诊断室做检查时,遭到兰越峰的拒绝。兰越峰说,她只做心脏彩超,其它的一概不做。陈某某说前两次都是兰越峰给她做的,希望兰越峰再给她做一次检查。陈某某再三请求,但兰越峰坚决不做,并告诉陈某某,造成超声科这种局面,是医院领导造成的,让陈某某直接上12楼找院长理论。陈某某听后十分气愤,便在超声科门口大闹起来。门诊办邓主任闻讯赶到,及时劝阻,但陈某某情绪十分激动,认为无论医生和医院有什么冲突,医生不应该拿病人的生命和健康来赌气。在邓主任劝慰陈某某时,兰越峰告诉陈某某,邓某某是医院领导的“爪牙”,处理不了这件事,只有上12楼找院长才行。随后,邓主任把陈某某带到医院党办。院党办主任姚某、干事李某某、干事廖某某接待了陈某某。陈某某表示,前几次兰越峰给她做的检查,她觉得技术可以,所以希望这次兰越峰能为她检查。姚主任首先代表医院向病人赔礼道歉,并给兰越峰打电话,请她为陈某某做乳腺彩超,兰越峰直接挂断电话,不再接听。姚主任只好请门诊办邓主任陪同,到超声科安排李医生为陈某某做了检查。

今年6月,兰越峰接受《南方周末》采访,其中提到了陈某某的事情,与事实不符。医院找到陈某某本人,希望其能站出来,还医院清白。但陈某某表示,兰越峰找过她,而且兰越峰给她做过几次检查,对她也算有过帮助,她不愿意卷入这些事情,不愿意站出来发表任何言论。

我院院务会决定兰越峰待岗,不仅仅因为陈某某投诉一事,兰越峰多次出现患者病历上乱写乱划、多次拒诊病人(包括危重病人),我院均有原始材料佐证。对如此有悖职业道德的作为,作出待岗处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

3、关于开单提成问题

目前医院的经管方案是根据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相关政策而制定的,职工个人的工作量是绩效考核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经过自查,未发现我院职工中有开单提成的现象。如广大网友有其他发现,恳请告知我们,提供证据,一经查实,我院一定严肃处理。

4、关于兰越峰列举的地震后过度医疗病例的问题

经自查,2009年5月中旬,在我院病人信息中仅有一位患者与报道描述相近似。该近似患者毛某某,女,52岁,家庭住址:绵阳市御营坝,住院号:157886。因“发现左下肢蚯蚓状团块20年,伴红肿疼痛1月”于2009年5月23日入院。入院诊断考虑,左下肢大隐静脉曲张伴感染。入院后完善相关辅助检查,有手术指征,拟行手术。辅助检查心电图发现心脏有问题,请心内科会诊。医生建议:为确保手术安全,术前安置临时心脏起搏器。辅助检查B超时,兰越峰在毛某某面前说了很多诋毁医院及其他医生的话,迟迟不做检查。最后,毛某某选择保守治疗。

5、关于北川中学教师“手脚全部切完了”、“全部坏疽,蛆虫爬在上面”的问题

经查,我院从未收治过地震后手脚全部切完的坏疽病人,其所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6、关于兰越峰反映的婚姻家庭及工资问题

报道中所反映的兰越峰家庭问题,属于其个人隐私问题,我院无权向其家庭成员或当事人求证。

就兰越峰目前的工资待遇(以2013年8月为例),实际情况为:基本工资应发合计2216元,扣除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部分等款项合计864.99元,实发合计1351.01元。因兰越峰仍在待岗,按医院规定,无绩效工资,因此兰越峰目前实领工资1351元。

三、对媒体报道兰越峰的思考

纵观有关兰越峰整个事情的发展,我院一直很困惑。

对待兰越峰,我院从一开始就本着以人为本、维护和谐稳定的原则进行处置,一次又一次地作出妥协和让步,甚至是没有原则的妥协和让步。她违背职业操守,拒诊病人;她违反医院管理规定,不在岗500多天;她以“羊毛兔子”名字,在网上发表了多篇攻击诽谤性的微博;她面对媒体,说了那么多无法查证、不属实、不负责任的话……直到今天,我们没有对她作出任何处理。相反,我们竭尽所能地关心她,几乎动员了能够动员的所有力量,与她无数次交流沟通,希望打开她的心结,让她回到正常的生活状态中来。但是,收效甚微,甚至可以说没有效果。是我们真有问题、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还是我们智慧不够、处置不力、束手无策?

不可否认,在医院的发展过程中,我院的管理还存在一些漏洞,也可能有个别医务人员出现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但是,医院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宗旨不会变,主流是好的,我们也在积极地努力,医院近几年突飞猛进的发展、不断改善的医患关系,可以佐证这一点。

对兰越峰反映的问题,上级部门已经多次调查并出具意见,还可再次查证核实,我们相信“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事实终归是事实,谁这么说也无法改变。我们欢迎广大网友、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人士,前来或通过多种方式,调查了解真实情况,对我院的工作进行监督。

但是,我们该怎么对待兰越峰,怎样妥善处置兰越峰这一事情?诚挚希望广大网友支招,期待您的宝贵意见建议,促进事情妥善解决,还原事实真相,消除负面影响,让我们集中精力抓发展、抓管理、抓服务,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服务患者。

真诚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和监督!请将您的意见和建议发到我院邮箱:1194987287@qq.com

绵阳市人民医院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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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夏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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