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患纠纷预防与调解办法》3月1日起实施

2014-02-20 13:03 来源:东方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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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上海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市政府最近批准通过、即将于3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医患纠纷预防与调解办法》主要内容。

东方网记者周晏珵2月20日报道:今天,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市政府最近批准通过、即将于3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医患纠纷预防与调解办法》主要内容。

据介绍,2014年1月6日,《上海市医患纠纷预防与调解办法》(简称《办法》)经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据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平介绍,制定《办法》的目的,是针对当前医患纠纷突出的现实情况,通过引入人民调解机制,及时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以保护医患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

编辑: 夏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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