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中国内地的药品采购,经历了医院自主采购、中介集中采购、政府集中采购、基本药物和医院用药分别采购四个阶段,会不会出现第五个阶段?或许有可能。
中国内地的药品采购,经历了医院自主采购、中介集中采购、政府集中采购、基本药物和医院用药分别采购四个阶段,会不会出现第五个阶段?
或许有可能。
不久前,国家卫生计生委方面与香港负责药品招标采购的人士进行了亲切交流和会谈。而10月底,卫生计生委刚刚召开了2013年度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座谈会。业内人士猜测,药品招标机制改革的下一站,或将是沿用香港药物招标模式。据接近卫生计生委的人士透露,这在领导层面几乎达成了一定共识。
此次卫生计生委的会谈,主要邀请的是香港负责招标采购的人士。探讨的内容是,中国内地的医药采购有没有必要走香港模式。
目前,药品招标采购出现的一个问题是价格虚低和虚高。“取低价是一个未来的导向,但是否唯低价还需要结合市场实际情况。”一位接近卫生计生委的人士称,可以确定的是,在政府主导的背景下,高价不会成为趋势,未来能促使这一机制更为合理的,或将是香港模式。
香港招标采购采用技术方式,医院全额预算管理,大额品种用药集中采购,患者拿药不单独计费,医生开药有电脑系统控制。上述接近卫生计生委的人士分析,香港模式推广的可行性在于,这是一个药品采购的技术方案,无论是质量还是信息,都是技术问题。
目前,内地公立医院改革正在不断完善医院补偿机制,未来按病种付费、总额付费、公立医院分类管理是可能实现的,这是香港模式实施的基础。但香港模式推广的阻力亦不小,比如药品使用信息的汇总问题,质量层次不一难以评价的问题,医院的补偿机制不完善以及医生本身是评标专家的问题。
事实上,目前内地实施的基层采购模式,就是采用的香港模式。比如招采合一、预算采购和量价挂钩。基层的这一模式,未来将逐步在大医院推广并配合价格和补偿机制改革,这是公立医院改革的总体构想。
关于未来的推广步骤,上述接近卫生计生委的人士认为,分步走更合适,首先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使用,再逐步上升为县级公立医院、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
当然,现有基层模式有进一步优化和调整的可能,比如采购主体的责权。多位业内人士称,政府作为采购主体,资金链条并不通畅;而公立医院本身作为采购主体,盈利动机却很强;医保作为采购主体,筹资政策同样需要理顺。同时,改革亦需要多部门共同发力,才能得到良好的结果。
药品集中采购最早于上世纪90年代出现在河南省,主要是医院自主采购及联合采购,目的是尽量压低药品价格,并按最高零售价卖。2001年,以地市为单位,通过中介机构集中采购的方式开始推行,但这一模式出现的中介乱象备受诟病,中介机构为了企业中标,收费甚至达到20万。
此后,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集中采购开始盛行,这一模式从2006年开始,一直维系到2010年。2009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出现,再度改良了上述药品采购模式。安徽模式即基本药物和医院用药分别采购模式出现,广东模式和重庆药品交易所模式也相继出现。
在业内人士看来,药品采购不仅仅涉及到药品交易结果,还涉及到防止商业贿赂的问题。因此,探索一套能照顾到各方面的体系,这正是香港模式被热烈讨论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