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实施以来,废除“以药养医”的呼声越来越高,然而真正废除“以药养医”却是困难重重。为什么所谓医生体面的阳光收入改革方案千呼万唤却不见出台?为什么有人会说,是“以药养医”将医生置于道德困境?为什么在“以药养医”制度的负面影响几乎已经成为全社会共识的情况下,还是难以真正被废除呢?医生体面的阳光收入在中国是否还遥远?
多年以来,在许多人看来“以药养医”几乎已经成了一个十恶不赦的词汇, 其不仅毁坏了医生的职业形象,将医生置于道德困境,而且破坏了医疗行业的健康生态。新医改启动后,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曾发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文件指出,2012年将以县级医院为重点,选择在300个左右县(市)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调整医药价格,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就此新医改已经向铲除“以药养医”迈开了改革的步伐。
“以药养医”将医生置于口诛笔伐的焦点
一直以来,医德问题都在被反复提起,因为大到商业贿赂,小到服务态度,全能跟“医德”二字挂上钩。近日发生的漳州市医院腐败案,让人们纷纷感叹医生医德不保,很多人也因此把医者之德作为口诛笔伐的焦点,拯救医德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然而,从深层次来讲,该案件绝非医德沦丧这么简单。引用央视记者的话来讲“如果一个城市当中所有的市属医院,全部都这么干的时候,足见这个地方,这个城市的医疗购销机制已经病得不轻了。”如果说“见利忘义”是该案件发生的直接原因,那么,畸形的“以药养医”则是该案件发生的根本原因。
有人认为,“以药养医”是我国医疗体制的一个“毒瘤”,被称为“万恶之源”。也有人认为,改革开放初期,政府为了弥补财政投入不足,允许医院实行药品加成销售。虽然这项政策现在看来对中国的医疗环境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但在当时的历史时期确,也正是这一政策客观上在我国医疗服务迅速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其历史意义和价值不能全面否定。然而,时至今日,药品加成已成为医院的重要经济来源,约占医院收入的四五成。如果没有药品收入,医院就会严重亏损,这也已成为不争的现状。并且,由此引发的诸多医疗矛盾也越来越趋于尖锐化。中国新医改启动后,几乎已经没有人质疑“以药养医”的医疗体制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因为,无论是必须从“以药养医”获取他们自身发展资金的医院,还是低价出卖高技术含量劳动,再从“买药”中挣取奖金的医生、亦或是那些越来越感到迷惑的患者,几乎所有的人都在长期忍受着这种机制所带来的极大的负面影响。
长期以来的“以药养医” 导致了过度医疗现象的产生,小病大治、大病久治在医疗公共服务领域屡见不鲜,造成了医疗资源的巨大浪费。有数据显示,医疗机构滥开药、滥检查等现象导致医疗资源的浪费在20%~30%,如再加上药品回扣、药品虚高定价、乱收费等现象,医保基金浪费和流失比例不低于50%。不仅如此,过度医疗行为,也是对患者身心的极大伤害。患者花钱看病,本是希望能换来健康,最后却成为过度医疗行为下的牺牲品,花钱不少却未必能够彻底治愈病痛,甚至没病的看出病,造成额外的伤害,为长远的健康埋下隐患。这种畸形的医疗服务、过度医疗现象,也是在透支医院和医生的信誉,对重塑医患信任、缓解当前的医患纠纷极为不利。
“以药养医”还导致我们只愿意给药物、器械、材料买单,只愿意给这些有形的商品买单,而不愿意给我们医生宝贵的知识、技术这些无形资产买单,例如,在北京某家全国最著名的医院,挂一个专家号也才需要14块钱,该医院的停车费每小时还要15块钱,而在北京较早进入中国的某家美资医院,专家每个小时是收费600块钱!很显然,此14块钱看病的专家水平绝不比那600元的专家水平低。那么,14元专家号是不是对专家高水平劳动的极大不尊重呢?这种一方面让劳务技术价值普遍偏低,另一方面让医生必须通过销售药品来补偿收入不足的机制,是不是在用一种错误的做法来纠正另一种错误,结果导致错上加错的医疗方式的最直接体现呢?。
有些人甚至会说,医生有灰色收入,有红包,挂号花14块钱也行啊。然而,医生这么高尚的职业,难道他们的收入不应该在中国“高尚”起来吗?哪个医生不想堂堂正正,靠自己的知识与技术赚钱?又有哪个医生想赚钱的时候被别人戳脊梁骨呢?
废除“以药养医”的关键在于解决怎么“养”医生
有学者认为:以药养医乃是公立医院滋生腐败的土壤,是医改重大的绊脚石。以药养医败坏了医院的医风和医德,带坏了医生队伍。医改的方向应该不能再让以药养医继续下去了。然而,“以药养医”这个词汇里隐藏着一个可憎、无奈而关键的字眼,这就是“养”字。如果不从体制根源上寻求解决方案,这个字眼,几乎无人敢轻易拿掉。
取消医生的回扣收入是完全可以做到的。政府通过制定和完善法律并严格执法,抑或再发动一场“运动”就一定能见效。可接下来,怎么面对医生收入急剧降低的事实?怎么“养”医生呢?有些人会认为,医生道德高尚,不应该想赚钱的事情。然而医生也是普通人,也需要买房、养家、养孩子、养父母。在没有分房福利或其它补偿保障的情况下,没有合理的收入能行吗?而且,高技术高风险的行业如果没有相应的高收入支撑,会有谁?又有多少人愿意去干呢?还能吸引精英人才吗?在当前的现实条件下,单纯地消灭回扣,是否会导致大批医生改行,医疗行业萎缩的必然结果呢?
如此看来,新医改还是需要回到问题的根源,即:坦诚地面对现实,并回到真正从正面提高医生的劳动价值上,才可能找到解决“以药养医”问题的关键。这就需要提高诊疗等劳动价值收费,使医生护士的劳动价值得以体现。这样,患者对医生的选择就能决定医生的收入高低,会在无形中促使医生从患者角度出发,真正把心思完完全全地放在疾病的合理诊断及治疗上。反过来对患者而言,有益而无害。
其实,当我们回到“以药养医”这个词来谈时,我们会发现:“养”医生说法的本身是不是恰好折射出了中国多年以来旧的医疗体制中“被扭曲”的观念呢? 众所周知,几乎全世界的医生都是以提供高知识水平的服务、取得极高薪水的生存状态生活着。他们高风险、高价值的劳动本身就应该获得高的社会回报,而不需要从任何其他途径“被养”。而在中国医生同样是付出了高风险、高价值的劳动,却不能得到相应的回报,还要从其他地方来“养”。这是不是有悖于社会公平的基本原则呢?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种长期“被扭曲”的观念呢?
请给医生一份阳光下的合理收入
给医生一份阳光下的合理收入是否需要首先改革现行的公立医院医务人员的薪酬制度,而不是在现行制度尚未改革之前盲目、片面地空喊消灭红包、回扣。也许一位脑外科医生所作的形象比喻很能说明问题:“在这种畸形环境下,仅仅消灭回扣问题,就像给重度颅内高压的患者做腰穿,没错,脑脊液是放出来了,看上去也可以减轻颅内压,可脑组织就会被卡在枕骨大孔,病人死亡,彻底game over!”
医疗服务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高端消费,要获得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就必须有大量的资金投入。所以,只有认清问题的根源所在,通过增加医疗消费,至少让劳动价值得到部分的合理体现,从而增加基层和一线医护人员收入,才能吸引更多的人才在中国从事医疗行业。这才是正确的良性发展之路。
新医改为了破除“以药养医”体制,已经在北京等地公立医院进行了改革试点,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医院卖药不再加价,药品收入缺口由医事服务费来弥补。此举虽然切断了药品和医院之间的利益关系,然而,能切断药品和医生之间的利益关系吗?药品不再“养医院”了,但也不用再“养医生”了吗?如果不提升劳务技术价值,不让医生拿到体面的“阳光收入”,又靠什么来堵住“回扣暗流”呢?
新医改的不断深入,使人们逐步认识到:当前中国“以药养医”的问题及医疗行业的种种困局,似乎并不是简单实施一项新政、取消一项政策或通过简单消灭回扣就能解决的问题。他甚至涉及到全社会对医疗服务和医生、医院的传统观念和认识的转变。而在这个过程中,政府的主导、医院、医生的努力是重要的,而媒体的正面引导、社会的广泛积极推动更是不可缺失的! 也许一个以负面医疗报导为主的媒体环境只能加剧社会对医院和医生的普遍“不认可”,进而导致中国医生劳动价值的进一步贬值,使医生受伤、医院受伤、最终必将带来的将是老百姓就医环境和条件的进一步恶化!我们是否应该就此更清楚地认识到:新医改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应该让全社会树立起提高“医疗服务”价值的正确观念,让“以药养医”变成“以技养医”被社会普遍接受。也许只有社会观念普遍接受了医疗服务的“高价值”,医生的劳动才可能真正“值钱”,给医生一份阳光下的合理收入才能成为现实。社会也才有理由期待------到那时“白大褂”一定能更干净、更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