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医闹,医务人员如何自我保护?想要跳槽,如何正确处理人事争议?被卷入医疗官司,应如何从容应对?
丁香头条与丁香园论坛联合开展「法律援助」系列活动,邀请专业律师为各位站友解答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第二期主题是《医务人员如何正确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头条君(dxytoutiao)整理常见问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闹对策篇:
Q:如果在医院里医生被患者打伤,院方没有帮医生讨公道,医生可以向院方索要赔偿吗?
A:如果医务人员在工作中被患者打伤,依法属于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Q:我被病人打,但是没有监控录像,只有当时在场的护士能作证,能作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吗?
A:这也是可以的,护士可以作为证人向法院出庭作证,并非只有监控录像才是证据。
Q:患者及家属殴打医生,可以还手么?
A:按照法律规定,可以正当防卫,但是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所以,还手是不可以的,只能制止正在发生的侵害行为。并且,在不了解患者的具体状况时,一旦还手造成对方伤害,医护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Q:对于患者在医院死亡后在患者家属医院门口摆放花圈,在医院哭闹,影响医院正常秩序的怎么办?有些医院会赔钱了事。
A: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医闹,如果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九修正案的规定,构成犯罪。建议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维持秩序。如果公安机关不作为,可以拨打 110 投诉该公安机关。
人事纠纷篇:
Q:在一家市级医院工作了近十年,有编制,想辞职,找过几次院领导,但是医院就是不放人,不给办手续,前前后后都大半年了,也一直拖着,又不敢一走了之,该怎么办呢?
A:《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用人单位没有强迫劳动的权力,你可以依法书面通知后解除聘用合同,除非你们的合同有另外的约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涉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权利的内容在人事法律中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故,即便医院与你的《聘用合同》另有约定,如果这些约定违反劳动法规定的,也没有约束力。 如果医院不给你办理相关手续,你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申请仲裁解决。
Q:我想辞职去私立医院,但是医院不同意,之前在外面规培,规培期间的全部收入要还给医院。当时签了合同上就明文写着「规培之后需服务满 5 年,不满 5 年规培期间全部收入归还医院」,请问这种情况如果要辞职,必须要赔这么多钱吗?法律可以帮助我吗?
A:《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故如果你没有事业单位编制,与医院是劳动关系,则医院的规定直接违反劳动合同法而无效。
即便你是有编制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涉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权利的内容在人事法律中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医院规定的 5 年收入全部赔偿显然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也是不公平的,也是没有约束力的。
Q:医生工作 8 年,没有编制,想辞职,扣证不给变更注册,怎么办呢,有什么办法?
A:像这种情况,劳动者没有事业单位编制,双方属于劳动关系,就更简单了。 如果医院扣证不给变更注册,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即可。
Q:在一家医院工作一年多也没签合同,是有编制的,离院后医师资格证一直被压着不放,要求赔钱才给证,怎么办?
A: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涉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权利的内容在人事法律中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医疗诉讼篇:
Q:经常听到某某病人起诉医生,要赔偿几十万。我想知道最后是医院赔款呢,还是医生自己承担赔款呢?医生要承担多少赔款呢?
A:诉讼的主体(承担责任)是医疗机构,而不是医务人员。当然,医疗机构有内部管理制度,有权让责任医务人员承担相应的赔偿额。
Q:如果是手术后正常并发症,出现医闹,应该怎么处理?
A:并发症,并不是医疗机构不承担责任的法定事由。只有那些被医疗鉴定为难以避免和难以防范的并发症,医疗机构才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愿我们的医疗大环境越来越好,也希望有越来越多的医护人员能够站出来,以法律为武器,勇敢地为自己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