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肾「失踪」报道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本该湮没的旧闻却越吵越热,越炒越烈。我不傻,作为媒体人我左右权衡不想过多抨击同行;作为医护的好朋友我左思右想不愿指出一些不恰看法。时至今日,事情仍无结束的迹象,希望这篇文章能给双方的化解带来一些思考。先说新安晚报的是非:
「新闻导语的巨大错误」
一篇新闻的导语基本上等同于整篇新闻的核心。导语的第一段话是客观的描述,可以理解。双引号中是引述刘永伟的话,也不多说。而双引号后的话:大半年过去了,无论医生还是医院,还是相关部门,都没有给他一个答案。
导语是一篇新闻的核心,信息爆炸时代,相当一部分人看新闻甚至只看导语。
这句话是一个关键!是这个选题之所以值得报道的核心因素,也是记者整篇报道的核心内容浓缩。然而,这却是个空中楼阁。事实上一月份和三月份,徐医附院的胡波主任已经在口头和书面两次给了患者明确的答案,明确告知刘永伟是「肾萎缩」!
本已给他答案和记者描述中的没给他答案,注定了这篇报道已是毫无疑问的失实。此时距离假新闻还有一步之遥,那就是看记者有没有尽到采访的责任和义务。
「记者采访的巨大错误」
舆论监督报道讲究三见面,与监督者见面,与被监督者见面,与被监督者的上级见面。我们仔细撸一下记者的报道流程。
1,首先同行记者冒充患者的家属去了趟派出所。这是毫无意义的,这首先是一起民事纠纷,在家属毫无任何证据证明肾被偷的情况下,去派出所干嘛呢?我不理解同行记者为什么要这样做,如果我去采访类似的事情,我绝不会跟着家属到处乱窜,家属想去北京你跟着去不?跟随家属去派出所,其目的只能是让新闻显得离奇一点。另外,就是给读者一个强烈的暗示,肾可能被偷了,而且警察还不管!这锅真是够警察背的!
2,接下来,记者又是冒充家属来到医院,从新闻采访流程来看,去派出所时不暴露身份尚有缘由,因我国公安接受采访必须由上一级公安政治部批准,记者暴露身份可能会遭拒绝。但去医院记者匿名是为什么呢?这起事件已经交给医调委,从法律角度来说医院没必要再和当事人接触,这就好像俩人打官司,除非走调解程序,双方就是跟法官说话,对话不成才打官司,成了还打什么官司呢?因为医院跟刘永伟无法达成共识,此时记者再隐瞒身份,只能是完整记录医院跟患者无意义的对话,不可能得到真相。
3,在这篇报道中,新安晚报记者与监督者刘永伟有了充分的交流,胡波医生也是被监督者,记者是怎么和胡波接触的呢?据胡波医生介绍,他接到的是一个匿名的电话,而记者则称亮明了身份,两者的差异先放一边,试问在电话里如何亮明身份?这又不是视频电话,能看记者证么?所以这本质上仍然是一个匿名电话。
众所周知,谁会在匿名电话里跟一个人道出某件事的核心?试问,我如果匿名或自称是省长给新安晚报总编打电话,他会不会给我详细介绍跟医疗界这起纠纷呢?我想任何人不用想都知道答案吧,因此记者在采访这么重要的被监督者,采用匿名的方式,从本质上就是不想让胡波给出更多解释的机会,这个电话只能给外人感觉记者似乎已经尽力,内行看来完全是敷衍。
题外话
暗访是采访方式之一,采用暗访有三个前提,一是确定~被监督者已有违法行为,如采用明访,会使被监督者藏匿隐瞒真相。二是被监督者有重大嫌疑,如明访会使其隐瞒真相或违法行为。三是被监督者如明访会拒绝接受采访。
然而在刘永伟和徐医附院这起纠纷中,记者有什么理由认定徐医附院和胡波医生有违法行为,或本人面对记者时会隐瞒真相呢?一起已经按照法规走向医调委的纠纷,徐医附院又有什么必要跟记者隐瞒真相呢?
当适合明访的新闻被采用暗访的方式,反而会造成轻易可得到的初步真相变得模糊不清。
不得不说,我无法理解为什么新安晚报派出首席记者,却采取了明确违背新闻采访规律的做法,如果诛心之论,根据上面提到的一系列怪异的采访方式,只能让人理解为这是要故意模糊事实!
4,然而胡波还是保持了较为清醒的做法,他建议打电话者去医调委了解情况。记者罗列了和医调委的对话,却仍然没有拿到医调委的材料,电话中也没法给记者看,记者放弃了最后一个可以得到刘永伟肾为何消失的初步新闻导向机会。
5,再次强调,肾不可能被偷,这是一个常识,古往今来国内国外皆是如此,无论你怎么样把刘永伟的故事写的离奇,但记者在文章中首先应该明确这一点,遏制谣言的产生。但遗憾的是,新安晚报却把这个当成一个悬疑的噱头,不可理喻!
6,刘永伟曾向医院讨要 200 万巨额赔偿,并隐瞒其拖拉机交通事故,称之为骑车摔倒骗保,这些重要的信息却被首席记者彻底忽略,不可理喻!
综上所述,新安晚报在这起新闻调查中,我认为是严重的违背了新闻采访的准则,错误的得出了初步的结论,并且引导读者相信「肾被偷」才是大概率的事情。我曾说过这篇报道不是一篇标准意义上的假新闻,但如分析所示:
当一篇新闻掩盖了监督者的种种带有诈骗性质的劣行,又最大限度用不可理喻的方式压制住被监督者的回应信息,这必然造成严重失实,个人认为这属于新型变异的假新闻品种!
「后期应对的巨大错误」
这篇新闻出来之后,在医疗界引发了极大的反感,恰逢广东省人民医院陈仲伟主任遇害,客观上更增加了医疗界对媒体的怨恨。此时新安晚报如认识到严重性,理应主动跟徐医附院及胡波医生取得联系,力争双方达成谅解,然而传统媒体的一贯做法是你要不就来告我,要不没啥可说的,这种惯性的思维害惨了胡波,反作用也造成了新安晚报今日的窘境。
从法律角度来说,新安晚报的确只需对徐医和胡波负责,但是他们忘了一点,这起事件早已不是单一纠纷,新安晚报把其作为年度五大策划,当然希望这个新闻引发社会关注,如他所愿也确实变成了一起公共事件。当事态发展到这一步,新安晚报不仅仅是需要跟当事人解释,毫无疑问的也应该和医疗界的主要意见代表沟通。
然而尽管新浪作为中间人多次试图促成这一对话,新安晚报却始终抱着躲过去就算的心态,一错再错的错过了所有对话机会,造成了与医疗界不可调和的矛盾。
这里不得不再说一句,新媒体发展至今,一起公共事件的话语权早已不是单向由传统媒体掌控,面对新媒体步步紧逼的追问,传统媒体的龟缩阵型早被空中轰炸打破,这一事件中传统媒体思维转型如此之慢,令人遗憾。
「山猫和烧伤阿宝的错误」
我是媒体人,我现在也是医护的朋友,当初帮着医疗圈打走廊医生假新闻时,我不认识微博上任何医生,我仍逆着同行不轻易揭短的行规出手帮了医生。记得央视王志安老师跟我说过一句话,「我最讨厌媒体圈里你好我也好那种恶心的氛围」。我深以为然。
虽然坚决挺医生,但我的立场绝不超越对真理的坚持。我也曾批评过医护维权时对警察言语不当,也曾批判过医院对号贩子整治不力。不敢说我就是正确的,但至少努力以自己的知识和阅历持中守正。
白衣山猫带领大家点蜡的行为,我不予评价,因为这是他与新安晚报之间的一对一关系,但我不主张也不会采取这样的做法。话说连点一个月蜡够烦的,都想找关系让微博把这个图给取消掉!说起来去年十月末时,我还曾连续写了多篇长文章与白衣山猫文斗,他对媒体的很多观点我并不赞成,早期关注我的医护都还记得。这里不不多说,过去文章有阐述,大家感兴趣可翻看。
烧伤超人阿宝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不掩饰的认为他骂人太凶是不对的,这事儿也没有什么好说的。阿宝总说中国媒体人全是垃圾,好几回见面我都想揍他一顿了,想想他祖传的螳螂拳,忍了!我对此的表态是,党媒姓党,又不姓烧。
我个人不认为媒体是医患矛盾的核心因素,媒体只是社会对医疗不满的一个折射,当然的确有八毛门、走廊医生等失实的报道给本已风雨飘摇的医患关系雪上加霜,但其实部分骗人的莆田系医院,医改迟滞不前,还有大众对医疗认识的不足才是医患矛盾的主要因素。
一批医疗界的大 V 敢于抛开个人安危利益,为医疗界仗义执言伸张正义,对遏制伤医暴力的蔓延也有很大贡献。至于说打赏这一块,法律并无禁止,相反还会鼓励包括医生在内多行业自媒体作者写出更好的文章。我除了羡慕也说不上别的。
最后也必须说,无论是山猫点蜡还是阿宝怒骂,都无法与胡波医生受到的伤害可比,一个勤恳多年一心为病人的好大夫却被如此打击,那种伤痛和委屈,感同身受,无法释怀!
「未来的『巨大错误』?」
我理解新安晚报同行在一个多月里郁闷的心情,站在同行的角度,医疗界愤怒之余确有些冲动的举动,而这类选题的采写方法其实也算业内常见的方式,大多被监督者或略有不满但也得过且过了,但对于脆弱的医患现状,这种会引发严重谣言的采访模式是绝不可取的。
我认为新安晚报有实名认证的同行出来反击说话是好事,也是他的权利,但是把焦点集中在山猫和阿宝的个别言论,却不讨论自身新闻中的失误错误,更要命的是还跟被中国记协全国通报假新闻的柴奇葩勾搭在一起,真是里里外外越来越错,不知这样下去新安晚报如何面对身边的安徽医生,难道想成为医疗界的终生敌人吗?
「最后的建议」
我不希望新安晚报跟医疗圈这起纠纷没完没了,不要以为这只是阿宝和山猫两位大 V 对你们不满,去查查微博上百万有名有姓的医生微博,去问问身边医院医生,哪个对新安晚报这篇报道是满意的呢?因此我建议。双方以及其他医媒界代表心平气和坐下来沟通:
1,新安晚报明确的表达对自己报道的看法,如果自己也认为有错误,就勇于承担。
2,如今事情已经真相大白,基于这篇报道对胡波医生的巨大伤害,新安晚报理应向胡医生道歉!这个事情绕不开,躲不开!
3,坦白说出各自的想法,坦率的检讨各自在事件中的冲动的言行。
4,大家共同讨论如何加强医媒互信,给媒体更便利的采访空间,不躲避舆论监督,也不再误伤医疗界。
「尾声」
陈仲伟烛光追悼会上的女孩
记得在陈仲伟主任的烛光追悼会上,一位学医的女孩子泣不成声的说:那些根本就不是媒体人,他们根本就不是人!
那时我正在录手机视频的手微微颤了一下,坦白讲,那句话伤到了我。后来那个女孩子跟我聊起这事,她说:
医疗界是讲道理讲感情的,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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