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福建泉州的一份报纸在医生圈火了,因为一则这样的新闻《44 种疾病医院须「一口价包治好」》。
据报道显示,从 1 月 16 日起,泉州全市各等级医院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首批包括老年性白内障、子宫肌瘤、计划性剖宫产、肺癌和直肠癌等 44 个试点病种,试点医院达 70 家。
同时,丁香园也在福建省卫计委的官方网站上找到了这则消息。
「一口价包治好」之所以被打上了引号,说明是一个比喻,其实是指「单病种」付费方式。但是为什么会引起医生群体这么强烈的反应?想必是因为大部分医生都吃过「单病种」的「苦」。
单病种付费的前世今生
单病种付费并不是一个「新闻」,早在上世纪 90 年代,我国某些医疗机构就开始探索实施单病种付费的方式,但作为政府行为是 2004 年 8 月 17 日,卫生部下发了《关于开展按病种收费管理试点的通知》,第一批试点省市包含天津市、辽宁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青海省等地。
随后卫生部又多次下发通知,调整试点单位和按病种收费推荐目录,「规范有序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工作」。
改革初衷虽向善 弊端仍不断凸显
近年来,随着居民健康需求的释放,医保基金使用增长过快,医院管理者既要面临有无病源,生存发展问题;又要面临医保总控指标不够,费用超额自负的尴尬局面,促进因病施治,合理检查,规避不合理用药成为医疗管理的挑战;这也是实施单病种付费的改革初衷。
然而在具体实施中,仍因为疾病的复杂性、个体化差异、医护的劳动价值未得到体现等弊端凸显,让医护工作者叫苦不迭。
在丁香园论坛和微博中,站友们因但单病种付费引发的苦恼不少:
网友一:想想都是在扯淡,给一个 100 岁老头开阑尾炎和给一个岁小伙子开阑尾炎是一回事吗?目前的所有政策制定都是为节省医疗保险资金为目的,哪个政策是真正为医患考虑的。
网友二:我看有两点看法,首先,(单病种付费结算)忽略了病情的复杂性。举个例子,单病种,单纯性阑尾炎是单病种里明确限定了费用的,于是某三级医院一年大单纯性阑尾炎寥寥无几。
如果是按照单纯性阑尾炎的临床路径处置,万一出现一些似是而非的症状,你加做其他的辅助检查可能就违反了临床路径的规定,不加做检查这风险谁来承担呢?
还有,一刀切的临床路径是否也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对穷人来说规范了流程是否增加了费用?对富人来说规范了流程,是否导致服务缩水呢?
网友三:某地 1 年前新农合部门领导出台文件实行「单病种限价」,而我们外科主要有两个病种:1. 阑尾炎 2. 胆囊结石。
文件规定:「各种类型阑尾炎(包括单纯型、化脓型、坏疽穿孔、弥漫性腹膜炎)手术治疗,总费用限价 2500 元,胆囊结石 3500 元。超出部分医院自己付,医院肯定不付,由科室自己付。」这样一来,挣得还不够扣得呢!
想想都有意思, 想拿 5 毛钱让买俩茶叶蛋,现实么?
网友四:剖宫产限价 3000,光全省统一收费的出生证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就 400 多,辅助检查等 400 多,麻醉费材料费药费 2000,手术医生等于免费手术!
若是患者一开始被诊断为符合限价病种的胆囊结石,但在检查中却发现,还患有诸如高血压等其他疾病,要照顾到此类疾病可能引起的风险,这样患者不符合单病种限价流程,也需退出单病种限价体系,增加了患者的麻烦,也为医患纠纷埋下了伏笔。
政府不应把省钱当作医改目的
单病种付费的弊端体现在对单病种的认定不够明确、未考虑过多复杂的情况;制定的单病种价格不够合理,缺乏配套的政策和流程保障;容易让患者产生不合理预期,激化医患矛盾等多个方面。
2015 年 12 月 21 日至 27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在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时,从医 33 年的全国人大代表翁国星指出,对单病种付费方式的改革,这不是对医院的考验,而是对政府管理水平的考验。
他认为,政府不应把省钱作为医改主要目的,而应以改进服务,提高质量为主。医改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顶层设计者应该从全局的角度去审视和运筹。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然是解决了眼下的问题,却忽略了更深层次、更长远的问题。
知乎用户邓铂鋆认为,单病种结算改革是一个有意义的尝试。虽然因为管理水平的原因,这一改革在实施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问题,但是大方向是对的。
医改的根本上,是要采取各种手段,保证公立医疗机构只有供应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和动力,回归公益性和基本性。今后的医疗政策,是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
头条君说——
关于单病种付费的争论不叠不休,有人认为仍在探索的路上,也有不少将单病种付费与 DRGs 相比较,认为是它的初级阶段。
我们最大的希望,是在医改中能更多地倾听临床一线医护的声音,政策的制定者和决策者在充分评估风险利弊后,再用行政手段干预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