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行为规范出台 违规进黑名单?

2012-07-23 19:21 来源:中国健康界 作者:戴廉 陈平溪 白宣娇
字体大小
- | +

医务人员头上的“紧箍咒”又要多一条了。

“我们将把《规范》的执行情况与医师、护士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年终考核、晋升、奖惩、绩效工资紧密衔接起来,记入个人考核档案。”2012年07月18日上午,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赵明钢在北京召开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下称《规范》)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如是强调。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由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6月26日联合发布。

《规范》规定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八条基本行为规范,即“以人为本,践行宗旨;遵纪守法,依法执业;尊重患者,关爱生命;优质服务,医患和谐;廉洁自律,恪守医德;严谨求实,精益求精;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热心公益。”

赵明钢表示,《规范》的出台,既是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科学合理的整合;也是认真总结和吸纳了广大医务人员长期实践中从感性到理性的过程;同时《规范》还将对那些计划到医疗领域工作的人进行入门前的行为教育,告诉大家从事这个职业必须要达到的要求。

据了解,《规范》的执行不仅要记入医务人员个人考核档案,还将与医疗机构挂钩;而中国医师协会更表示,希望该《规范》“激发医务人员从业的自豪感,珍惜自己的职业”,并表示,甚至会考虑制作医生“黑名单”。

八条基本规范记入医生个人档案

卫生部政法司副司长赵宁表示,这八条是医疗机构所有从业人员都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医技人员及在医疗机构从业的其他人员。

此外,经注册在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业的乡村医生也适用于《规范》;医疗机构内的实习人员、进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但未进行执业注册的人员和外包服务人员等,根据其在医疗机构内从事的工作性质和职业类别,参照相应人员分类执行本规范。

除基本行为规范之外,《规范》还分别详细列举了管理人员、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医技人员、其他人员等六类人员的具体分类行为规范。

赵明钢指出,除了组织学习培训外,医疗机构将《规范》的督导检查分解到相关职能处室,由职能处室督促各个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而且要把规范的执行情况与医师、护士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年终考核、晋升、奖惩、绩效工资紧密衔接起来,记入个人考核档案。

关于执行《行为规范》的情况如何进行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估?赵明钢认为,规范中已经明确行政部门要亲自抓,纪检监察要负责督导检查,同时要求各个科室对本科室人员遵守从业规范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除此之外,很重要的一点是服务接受方的评价。

“大家可能注意到内地医疗机构都有意见箱或者行风建议箱,我们会进行患者满意度调查,既有行政机构组织的,也有医疗机构组织的,也有我们委托的第三方进行的患者满意度调查。”赵明钢说。

该《规范》执行不仅要记入医务人员个人考核档案,还将与医疗机构挂钩。赵宁在此次发布会上表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贯彻执行规范的监督检查,并把《规范》的实施情况与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等级评审、医师定期考核、医德考评、职称晋升、评先评优挂钩。”

不合规医生该不该进入“黑名单”?

中国医师协会(下称“医师协会”)也是此次《规范》制定参与者之一。中国医师协会副秘书长谢启麟在发布会上表示,“医师协会作为医师的行业协会,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是协会不可推卸的责任,行业搞不好,行业自身也有切肤之痛。”

他表示,医师协会还参与编写了一本贯彻落实《规范》的手册,“希望用比较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条款进行有益补充,激发从业人员的职业自豪感。”

“职业自豪感非常重要,”谢启麟强调,医师协会在2009、2011年两次做了职业医师情况调查,78.1%的医生不愿意子女再从医。

“这是很严重的,一定要激发医务人员从业的自豪感,珍惜自己的职业。”他说。

谢启麟说,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执业,特别是医师执业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要独自面对病人,因此,“医德医风是非常关键的一件事情”。他表示,医师协会将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监督和评估,比如说对某项医疗技术适用是否合理等。

不过,谢启麟也表示,医疗技术的评估和评价是很复杂的,涉及伦理、价格等多方面问题,医师协会希望制定一些行业内部的测评。

他还特别指出,有很多专家提出做医生“黑名单”,对此,医师协会“正在考虑”。

不过,对于“黑名单”的建立,各方反应不一。多位医生通过微博表示,现有法规已明确规定,既然医生行医均需行医执照,再建“黑名单”就是多此一举。

一位医生表示“要什么黑名单啊,直接吊销行医执照就ok。”另一位医生则表示,“还是少点儿'内部测评'吧,医生医德医术的好坏,还是请患者这个外部人员来测评,他们最有发言权!”

编辑: zhongguoxing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丁香园”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丁香园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丁香园”。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同时转载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