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洁夫:在摸索中前行的中国器官捐赠

2012-03-02 20:58 来源:www.thelancet.com 作者:riset
字体大小
- | +

日前,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等在柳叶刀上发表题为“A pilot programme of organ donation after cardiac death in China”的文章,概述了中国器官捐赠的过往、现状和展望。文章对一些敏感问题并未回避,丁香园择其要点编译如下,以飨诸位会员。

中国器官移植始于上世纪60年代。自那时起,成千上万罹患终末期器官衰竭的患者的生命得以挽救。目前,每年施行的器官移植手术量大约在10000例左右。不过截至2007年,尚无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对现存的中国器官移植系统加以规范。在这种情况下,不仅捐赠者和受捐者的权益无法获得保障,中国的器官移植也不能健康发展。2007年,中国卫生部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这是中国规范人体器官移植的重要一步。目前中国器官移植依然面临一些挑战,比如来自死囚的器官、非法的器官贸易以及移植旅游等。

中国是唯一系统性利用死囚器官的国家

在逝者器官志愿捐赠系统尚未完善之前,利用死囚的器官进行移植手术在很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都曾存在过。这种现象与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关。不过中国是唯一一个系统性地在移植手术中使用死囚器官的国家。

在中国,约有65%的器官来源于逝者,这其中超过九成来自死囚。尽管在2007年颁布的条例对这一行为有所约束,对于其中存在的牟利冲动和违反伦理的表现,一直以来也为批评家们所诟病。同时,中国司法部明确规定,摘除死囚器官之前,需知会死囚或其家庭,但是在中国这样大的发展中国家,令行禁止是一件艰巨的任务,因此这些律令在一些地方或许并未得到有效地执行。

为了抑制这一状况,如果施行移植手术的医生违反2007年条例规定,将被暂停移植许可。事实上,在参与国际器官移植界的学术交流时,中国医生由于对器官来源的问题感到羞愧,因此面对类似话题时往往讳莫如深,避而不谈。

除此之外,在中国每年宣判死刑的人数在逐年减少。根据司法部的长期规划,最终中国将废除死刑,因此来源于死囚的的器官数量也将逐渐减少,乃至于无。如果这种情况继续发展下去的话,器官的严重短缺将是无法避免的。

中国活体器官移植的状况

监狱系统来源的器官在逐渐减少,随之而来的则是活体器官移植的迅猛增长。然而这会带来一系列新的挑战。在成人肝移植手术中,30%的捐赠者会面临包括死亡在内的多种并发症。根据卫生部的数据,2001-2006年间,至少有5位健康捐赠者因活体肝移植手术而死亡。肾移植相关的风险要小一些,但依旧对捐赠者的身体存在伤害。

因为这些负面效应的存在,活体器官移植往往被视为最后的救命稻草。中国的医疗保险政策并不鼓励活体器官移植。譬如现在医保并不覆盖活体器官手术之后产生的并发症。其实,在发达国家,器官移植的高额费用也是持续争议的话题。在一些没有普遍医保的国家,没有医疗保险甚至被视为器官移植手术的禁忌症。

器官移植条例严格规定,活体器官移植仅限于亲属之间,不幸的是,由于供需极度矛盾,再加上可观的利益,非法器官贸易在中国依然存在。为了实现有效监管,卫生部已经引入了新的措施——如每一例活体器官移植都应经过省级医疗主管部门的批准——来抑制这一现象。不过疏胜于堵,仅靠行政命令难以长久,我们需要通过加强器官志愿捐赠来改进器官获取途径。

脑死亡VS心脏死亡

世界上超过90个国家都将脑死亡作为死亡标准,但是自从1960年代器官移植术引物我国以来,就一直使用的是心脏死亡标准。近年来,很多中国的专家学者建议应当采用脑死亡作为标准。

2003年,卫生部调查了改换标准的可能性,并颁布了脑死亡的判断标准和操作指南。然而由于公众(其中还包括一些医疗工作者)的落后认识,脑死亡标准始终未受到广泛认同,因此立法层面也迟迟未能前进。

为此,卫生部打算进一步加强相关的科学普及和教育,并在合适的情况下,继续推进脑死亡标准。另外,在一些情况下,患者直系亲属或法律代表在征询主管医生的意见后,可以选择以何种标准判断患者的死亡。

力推逝者器官的志愿捐赠

受限于儒家学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的影响,中国器官捐赠之途一直相当坎坷。不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些陈腐的观念已越来越不受待见。一项纳入606位武汉和广州大学生的调查发现,34%的人愿意捐赠器官,17.3-23.0%的人反对,41.7-48.5%的人尚未作出决定。

在2006年,中国的死亡人口约在800-900万之间,其中17.1%的人死于心血管疾病,17.7%的人死于脑血管疾病,6.1%的人死于卒中或创伤。从这些数字看,中国的器官捐赠的潜力相当大。

卫生部正在力推的的心脏死亡后器官捐赠试验计划将会把那些有意愿在死后捐赠器官的人录入到一个国家级的数据库中。为了鼓励人们参与,除了赞扬和支持这种利他行为外,还将设立一个基金,以确保器官捐赠者家庭的经济状况不会因为捐赠行为而受损,但这其中不会涉及到买卖行为。

此外,这篇文章还对器官移植的立法框架做了阐述,有兴趣的会员可以下载全文,深入阅读。

文献下载A pilot programme of organ donation after cardiac death in China(免丁当下载)

编辑: 冯志华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丁香园”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丁香园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丁香园”。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同时转载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