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互撕医生被围殴(视频):说好的医闹入刑?

2015-11-18 20:09 来源:丁香园 作者:丁香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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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曾以为「医闹入刑」是「喜大普奔」,然而该政策正式施行两周后,就有「不和谐」事件发生,门诊患者和医生互撕,最终医生被围殴;说好的医闹入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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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爆料,14号晚8点,如东县中医院前来就诊的患者突然就给了医生一记耳光,医生奋起回击。而后却被四人围殴,打倒在地,医患互撕!被打医生眼部受伤,目前仍在接受救治。

我们曾经期待——

今年,最让医生同行们兴奋鼓舞的医疗事件中,「医闹入刑」应该算是一个。

1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的这个简称「医闹入刑」的条例,具体是这么说的: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医生朋友们的微信里一片欢欣鼓舞,仿佛自己的职业生涯从此就要光明、安全、温暖了。

然而,这可能只是医生圈子的自嗨,患者们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需要被「法办」吗?除了刑罚,还有别的守护医生尊严的方法吗?

仅仅是施行后的两周,我们就看到了视频中的一幕:在门诊就诊的患者突然给医生一个耳光;医生立刻给予了回击。

「医闹入刑」无需欢欣鼓舞 或可加剧矛盾

关于「医闹入刑」的积极性,丁香园站友「阿源老师」就曾提出质疑:

1. 该条款传播范围并没有想象中广

关注这个事件的人中,可能医生 / 医学生占的比例较高,但对于「职业医闹」以及「发飙的患者」,不一定看得到,也不一定在关键时刻能以此规范自己的行为。

2. 法律其实离我们「很远」

大家日常生活中,很少主动去关心法律里面写了什么,对于法律条文,多半也是一知半解;不少人直到被抓才会意识到自己触犯了条款。真正面对用手扇、拿刀砍的患者,医生保护自己的手段,可能并不是「法律」。

3. 只是以前一直未被保护

仔细研究过条文的朋友可以看出,这次只是在原来条文的基础上,加上了「医疗」两字。医疗环境在这以前,一直是法外之地,直到这次修改,才单独提出来,不可笑吗?

4. 患者的弱势思维可能导致误会增加

很多时候,立场决定了思想。

在医患关系中,患者大多时候处于弱势地位(信息上、决策上等),且我国社会中不信任存在已久,此次法律条文中将医疗单独提出,甚至会给公众以「官医相护」的感觉,这可能会加剧医患之间的对立。

法律的目的是维护公平与正义,如果患者自觉不能通过法律实现自身的公平正义,那么再严酷的刑罚也不能阻挡他们成为发泄不满的「抗争者」。

5. 这并不解决根本问题  或可加剧矛盾

对于医患纠纷或者医闹,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聚众要财,多半属于「要钱不要命」型,持续较长,法律才有机会进行干预;

一种是暴起伤人,属于「要命不要钱」型,多具有突发性,法律也只能做到事后处罚。

我们用法律遏制住了「要钱不要命」型,但如果激发矛盾的因素持续存在,这股洪水迟早会冲出来第二处缺口,甚至导致更多的「要命不要钱」型。

头条君快评——

在条例实施的短短两周内,我们的期许似乎有些落空,或许也看不出工作环境有太多的变化。医生保护自己,还是要靠「好武艺」或者「勇气」。

你呢,你怎么看?如果换做是你,会好好给患者讲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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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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