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养老院院长拖欠工资不满,2015 年大年初一 (2 月 19 日) 凌晨,湖南双峰县永丰镇爱心养老院护工罗仁初持械袭击多名养老院老人,造成重大群死群伤事件。昨日上午,该案在双峰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由于案情重大,经过上午的庭审后,审判长决定择日再审。
娄底市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2014 年 7 月至 2015 年 2 月 18 日,双峰县居民罗仁初和其妻子彭细秀在双峰县永丰镇爱心养老院做护工。其间,该院院长房鸿春拖欠两人 3 万余元工资,罗仁初多次讨要未果。2015 年 2 月 18 日 (大年三十),罗仁初又找房鸿春讨要工资,房当时支付了罗仁初夫妇 6000 元。2 月 19 日凌晨 2 时许,罗仁初想房鸿春一直拖欠工资,多次承诺不算数,决定打死打伤其爱心养老院居住的老人,让其多赔钱来报复房鸿春。
当日凌晨,罗仁初持砖头和晾衣杆袭击了养老院中的老人,造成 9 死 2 重伤 7 轻伤的后果。事后,罗仁初逃离现场,躲藏在其亲家母的后山上。2 月 21 日,在接到罗仁初儿子的报警电话后,警方在山上将其抓获。同时,其亲家母杨雨春也因涉嫌窝藏罪被警方刑拘。
庭审中公布的罗仁初回答询问笔录显示,对于其杀死老人的看法,罗曾表示养老院中的老人活着也是受罪,杀了他们是帮其解脱。
身份证信息显示,罗仁初今年 65 岁。曲背佝偻、满头白发的他,听力严重下降,整个庭审过程中,他和检察官、审判长之间的对话全靠法警翻译传话。
8 月份,罗仁初的辩护律师曹远泽去看守所通知其开庭时间。据曹远泽讲述,整个会见过程中罗仁初话不多,精神状态萎靡,苍老了很多。
当日的庭审中,娄底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罗仁初使用暴力手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 9 人死亡,2 人重伤,7 人轻伤,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罗仁初的刑事责任。罗仁初的辩护律师则当庭申请,提出为罗做精神病鉴定。
审判长最终宣布择日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