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昨天对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进行专题部署,确定 2015 年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水平要达到 50% 以上,人均筹资约 30 元。
人社部副部长游钧介绍,截至今年 6 月底,全国 90% 的地市州已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近 80% 开始待遇支付。大病保险对患者高额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在基本医保之上平均提高 10 至 15 个百分点,有效减轻了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负担。
人社部提出,据全国情况测算,2015 年全面实施大病保险人均筹资约需 30 元左右。各地要合理确定支付范围和待遇水平,支付范围原则上要与现行基本医保政策衔接,对困难群众可以适当放宽,具体由省级管理部门制定。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起付线,对困难人群适当降低。2015 年大病保险保障水平要达到合规医疗费用内、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 50% 以上,今后还要逐步提高。
同时,人社部还要求,要进一步完善职工补充医疗保障措施,特别是对一些涉及困难群体切身利益的关键政策,需要与大病保险保障范围保持总体的平衡,也要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加大对困难职工高额医疗费用的减负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覆盖城乡、政策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