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官员受贿称未谋利不够罪

2015-08-19 10:43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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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机关服务中心原副主任胡中文,在单位干部竞聘和工程项目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 3 人给予的 6 万元。记者昨天获悉,西城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胡中文有期徒刑 5 年 6 个月。

胡中文现年 58 岁,2006 年 3 月起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副局级待遇),2006 年 6 月至 2011 年 7 月主持工作。西城法院查明,2009 年和 2010 年间,胡中文在机关服务中心外包工程、干部竞聘和下属产业的承租过程中,先后非法收受 3 人钱款共计 6 万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其家属代为退缴全部赃款。

受审时,胡中文辩称虽然收了 6 万元,但并未为他人谋取利益,不构成受贿罪。西城法院一审判处胡中文有期徒刑 5 年 6 个月。

案情

1 承包商为要工程款送钱

法院查明,胡中文于 2009 年间,非法收受其所在中心一号仓库工程项目负责人王某 2 万元。

胡中文供述,2009 年,他突发脑梗住院期间,承包他们中心下属小汤山农场档案管理用房建设项目的王某到医院探望他,送了果篮。对方离开后,他发现果篮中有钱,追出去要退还,但是对方不要。

王某称,他通过聚会认识了国家食药监局机关服务中心经营开发处的处长李某,后来李某说单位要在小汤山农场建设档案库库房,合同标的 70 万元,先期支付 35 万元,完工后两年再支付余款。因为条件苛刻,基本没有公司愿意承揽,当时他没有什么业务就揽下了这个活。完成项目两年后,尾款一直未付。他要钱时听说胡中文生病住院,就去医院探望。王某称,他给胡中文钱是希望尽快结算尾款。机关服务中心于 2011 年结算了款项。

2 推荐送钱手下当副处长

法院查明,2010 年间,胡中文在单位干部竞聘过程中,为赵某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赵某 1 万元。

胡中文供述,他所在的机关服务中心开展干部竞争上岗,财务处干部赵某想竞聘副处长一职,希望得到关照,并到办公室给他 1 万元。他当时不想收,就与赵某推了半天,后来赵某将钱留在了他的办公室。第二天,赵某向他汇报工作时,他又要将钱退还,赵某不收,后来有人来他的办公室,赵某就离开了,他就再没有把钱退给赵某。后来机关办公厅领导曾提出过推荐人选,他就和机关领导说了,赵某最终当上了财务处副处长。

赵某说,胡中文是否关照了她,她不清楚,但是当时胡中文是服务中心的实际负责人,在任命上肯定是有权力的。

3 他人想承包宾馆送 3 万

法院查明,2010 年间,胡中文在机关服务中心下属的金龙源宾馆及附属餐厅承租过程中,承诺为吴某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吴某 3 万元。

胡中文供述,金龙源宾馆由苏某承包经营。2010 年初,苏某带着吴某到他办公室,说承包权到期后,吴某想要承包,希望招投标时帮吴某拿到承包权,吴某给了他 3 万元。

胡中文称,在招标前,吴某请他和主管宾馆的开发处李处长吃饭,谈论承包事宜。苏某说吴某比较有实力,他们私下已经达成转租协议,吴某已经着手装修宾馆。他表示,原则上不允许私下转租,但是考虑到吴某已经开始装修,就答应招投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会优先考虑。后来经过招投标,是别人取得了承包权。

吴某证言显示,她的男友和苏某签订了协议,一次性支付 105 万元转让费后,她开始对宾馆进行装修。因为她和食药监局一直没签订正式合同,她有点着急,苏某说如果想承包宾馆,就要和胡中文搞好关系。她就带了 3 万元和苏某把钱给了胡中文,对方推托了一下就收下了。因未能中标,吴某最终与苏某、机关服务中心达成调解,退出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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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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